8月12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就《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办法提出,项目应满足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节能改造相关技术要求,节能标准达到82%及以上。已取得国家或黑龙江省同类奖补政策支持的项目,按照从优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
具体为: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规模为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
其中,新建建筑实行分布式供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30%)按示范项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100元,单个示范项目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