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新型工业化 “十五五” 规划》。提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0%;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17.5%;工业单位增加值水耗累计下降≥10%。稳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有序推动工业能耗 “双控” 向碳排放总量强度 “双控” 转变;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服务,提升工业能效碳效。培育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梯度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广绿色产品、绿色装备。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进大宗工业固废、再生金属、废旧动力电池等高值资源化利用;争创 “无废企业”“无废园区”。

4小时前

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低碳减排、节能降耗、环境友好型新技术在新型电池产业的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推行新型电池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优先采用标准化、易拆解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稳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推动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一批零碳工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2026-09-30

9月24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粤发改能源〔2026〕290号)。其中提到,完善价格引导调节。综合考虑产能产量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能耗碳排放水平、环保绩效水平等因素,实行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每年底,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向电网企业出具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和乙烯等重点行业内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或基准水平的项目企业清单,下一年度1月1日起实行,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向相关企业加价0.1元/千瓦时,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后续能效指标达到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企业,经核定后第二个月停止加收差别化电价。

2026-09-28

9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美丽江西建设 “十五五” 规划》。落实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制度,构建碳考核、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全链条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推动森林经营等自愿减排方法学;推进宜春锂电池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研制动力电池、日用陶瓷碳足迹标准;探索碳普惠机制。推行以增强碳汇为导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健全森林、湿地、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推广EOD 模式,发展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培育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推广新能源车船;发展绿色建造、超低能耗建筑。

2026-09-24

9月22日,深圳市发改委启动2026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企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依托《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线上系统自愿申报,完善全市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库、项目库,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储备,强化绿色金融、政策资源配套支撑。

202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