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5日。
办法明确,重点项目建筑类型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交通建筑、体育建筑、多功能综合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改造前用能系统已连续运行三年以上,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包含建筑外围护结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可再生能源与余热废热利用、能耗监测系统、机电系统运行调适等,申报的重点项目应采取上述2种及以上的节能改造方式。改造前后综合节能率,原则上不能低于15%,单位面积改造投资原则上不少于8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