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三份文件分别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明确 2027 年阶段性成效与 2030 年基本建成的目标。
核心政策要点包括: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兴产业与清洁能源;强化大气、水、土壤、海洋等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共建 “无废城市”;加强生态屏障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区域法治标准、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机制;以科技赋能与数智化提升治理效能,打造美丽城乡与特色样板,助力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