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实行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双控制度,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聚焦电力、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开展动态预警;对重点排放企业推行 “一企一策” 精细化管理。同步开发林业碳汇、海洋蓝碳、农业固碳三大碳汇项目,创新海洋碳汇司法补偿机制,明确2030年建成10万亩以上高固碳林。积极开发 CCER 项目,丰富碳质押、碳保险等绿色碳金融产品;推行个人碳账户 + 单位碳账本双轨碳普惠体系,同时建立国际碳壁垒风险预警机制,服务企业跨境发展。分层推进国家级、省级碳达峰试点,打造零碳园区、零碳工厂、近零碳海岛(平潭、湄洲岛等),依托碳捕集、绿电替代、微电网等技术推动区域整体脱碳。

1小时前

6月8日,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数科基〔2026〕25号)。其中明确,聚焦行业领域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聚焦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智慧海洋、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1天前

6月8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低碳出行(试行)》《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低碳建筑(试行)》《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二手物品交易(试行)》《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废弃产品分类回收(试行)》《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景区使用电子票证(试行)》《吉林省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外卖不使用一次性餐具(试行)》等6项碳普惠方法学。

1天前

6月6日,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认可制度。 该制度对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的基本资格、人员能力、核查活动规范性以及获得认可的程序作出规定。该制度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核查机构行为,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助力健全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将于2026年6月15日实施。

2天前

6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发区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各开发区要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绿电直接供应方式,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因地制宜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