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修订印发《雄安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新建建筑获得三星级运行标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奖补:一星级5元/平方米;二星级10元/平方米;三星级2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已享受补助资金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及其他试点项目,又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10元,单个项目再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通称“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包括低碳建筑、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全过程零碳建筑)示范项目,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区域部分)补助100元,单个项目(以施工登记函或施工许可证批准文件为准)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