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规定采取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新建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推动钢结构住宅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济南、青岛、烟台3市不低于50%;济南、青岛、烟台3市要确定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明确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