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支持政策》),提出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大力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应用,提升建筑品质。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城市更新领域应用,将低效楼宇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率先垂范,实现光伏发电系统宜建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