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于2024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标准》本次全面修订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编制组在修订过程中进行深入调研,总结了《标准》(2015版)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收集分析了全文强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实施以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领域的执行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进展,开展多项基础性研究工作,保证了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标准》(送审稿)兼顾行业节能降碳的新要求,强化了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更先进节能设计方法的推进落实,完善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体系。《标准》(送审稿)内容全面、技术指标合理,符合国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2024-01-30

6月19日,海淀区2023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其中提到,未享受市级补助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在项目完工后,最高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其中,海淀区域内法人单位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2023-06-25

6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其中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服务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情况,大型商建、公共机构等执行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情况等。

2023-06-08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2023年全省监察对象以“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和列入用能预算管理的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称重点行业企业)为主。2023年全省计划安排节能监察计划291家(不包括日常监察及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其中非工单位16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6个。非工业领域节能情况专项监察。对公共机构、酒店、商场超市等非工业领域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重点监察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执行、能源统计、落后用能设备淘汰、节能管理措施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情况。非工业领域节能情况监察工作由各市、县(市、区)从事节能监察相关单位组织实施。(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2023-05-25

4月23日,山西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显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调控、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活动: (四)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五)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节能设备、节能技术和产品; (七)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监测和控制等技术; (八)推广、使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 (十)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节能活动。

20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