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发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锚定“双碳”战略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开展整县开发试点为突破口,拓展县域绿色能源发展空间,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支撑。根据《方案》,到“十四五”末,山东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试点标准,即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在2030年底前,试点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试点标准,总开发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