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园区优化提升。力争发行不低于2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标准化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选取5个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每个示范点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新增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超500亿元的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
着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制定有利于火电稳定发展的政策,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火电机组大方式运行、力争统调火电发电量达420亿千瓦时以上,加快推动480万千瓦火电装机建设。力争20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落地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