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改为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有关目录、名录中禁止或者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删去第三十九条中的“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生效后,迎来首次正式修订。 本次修订是为配套《生态环境法典》,统一生态领域行政处罚梯度,避免一刀切,增设“限期整改”柔性环节;同时落实单位+个人双罚制,压实管理人员责任。具体变化对比如下: 第二十四条(配额清缴违约):两档处罚,设整改缓冲期 处罚分两档,增设整改窗口期:企业逾期未清缴,监管首先责令限期改正,若限期内仍未完成清缴,触发倍数罚则(5-10倍)。 删除配额核减条款:新版不再以“核减下一年度配额”作为处罚手段。 第二十六条(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下限上调,新增个人罚则 提高企业罚款下限:从2万元上调至5万元,提高违法成本门槛; 增设个人追责:首次对责任人(主管/直接经办人)设置独立罚则(0.5万-5万元),实现单位+个人一并追责。

3小时前

8月12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就《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办法提出,项目应满足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节能改造相关技术要求,节能标准达到82%及以上。已取得国家或黑龙江省同类奖补政策支持的项目,按照从优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 具体为: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规模为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规模为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 其中,新建建筑实行分布式供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30%)按示范项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100元,单个示范项目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

2026-08-14

8月11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指出,持续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发布碳汇方法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系统碳汇项目通过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获得收益。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

2026-08-12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强化全过程节能降碳,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加快矿区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推广使用大负荷机电装备智能变频调速、能耗监控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提升装备设施能效水平。加强矿区余热余压等综合利用,探索多热源联合供热。研究建立煤炭生产碳排放和碳足迹监测体系和计量方法,推动低碳零碳矿区建设。优化煤矿生产运输组织,减少运输转载、无效折返,鼓励矿区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等清洁运输方式,降低煤炭开采过程碳排放,提高绿色用能比重。

2026-08-1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并配套制定出台了9份相关细分领域的行动方案。规划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就“十五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其中提到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健全精准有力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提升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与低碳转型质效,持续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养老金融体系,加快推进数字金融,强化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

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