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截至2025年12月,已有19个省份的73家园区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命名,其中东部地区60家(占比82.19%),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有5家(均占比6.85%),东北地区有3家(占比4.11%)。从产业类型上,已命名园区中既有多种行业聚集的综合类工业园区,也有以有色、化工等行业为主导的行业类工业园区。多年来,生态工业园区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工业领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标杆。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修订《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已形成新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即将发布。2026年将启动新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有序组织开展申报、创建、验收、命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