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298-2023 ,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 13-298-2018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T 13-298-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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