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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友绿• 01月30日   来源:建筑节能杂志   182
碳中和 标准 节能

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于2024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标准》本次全面修订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委员会邹瑜秘书长主持。主管部门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林岚岚处长、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孙智处长及有关单位的专家以及编制组全体成员共62人参加了会议。

主管部门领导讲话

林岚岚处长指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是建筑节能的重点工作,本标准覆盖面广、跨专业多,要关注所有建筑运行阶段具有节能潜力的用能项,提出对未来建筑运行效果有实际影响的技术要求。孙智处长指出,本次修订要注重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的协调性,提出能够推动《节能规范》落地实施的具体指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徐伟院长代表主编单位致词。审查会成立了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倪江波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赵士怀教授级高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排水专业委员会赵锂大师为副主任委员,华南理工大学赵立华教授、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戴德慈教授级高工、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吴雪岭顾问总建筑师、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李著萱教授级高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委会万水娥教授级高工、湖南大学彭晋卿教授共同组成的审查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陈曦正高级工程师代表编制组就标准全面修订开展的研究和工作以及标准的主要内容做了汇报。审查委员对标准送审稿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讨论质询。审查委员会认为:编制组在修订过程中进行深入调研,总结了《标准》(2015版)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收集分析了全文强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实施以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领域的执行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进展,开展多项基础性研究工作,保证了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标准》(送审稿)兼顾行业节能降碳的新要求,强化了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更先进节能设计方法的推进落实,完善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体系。《标准》(送审稿)内容全面、技术指标合理,符合国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审查委员一致同意《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标准》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公共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水平,对强制性节能规范各项要求的细化落实和城乡建设领域双碳工作推进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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