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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征求意见
友绿• 07月21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9
碳中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为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及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进一步沟通。

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jxspzb2023@126.com
2.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更新办
3.联系电话:0791-86211636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江西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二、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三、提升城市人居品质
四、推进城市绿色转型
五、夯实城市安全基础
六、增添城市文化魅力
七、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八、深化城市更新改革
九、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为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实基础。

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的动能更快转换、人居更有品质、生态更加友好、安全更为牢固、文化更富魅力、治理更具效能;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

二、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一)提高城市创新发展能力

推动城市错位互补发展。围绕“一圈两带四群”的城镇发展格局,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可持续城市更新。加快南昌“一枢纽四中心”建设,推进老城区和产业园区一体化更新;推进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保护传承红色基因和文化遗产;提升九江、上饶、宜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其他设区市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优势;分类建设竞相发展的现代化县城。

推动城市创新创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动老旧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更新赋能创新创业发展。做大做强建筑(含建材)产业链。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

(二)盘活利用城市闲置空间和低效用地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全面摸排闲置空间和低效用地,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完善开发利用政策和协同管理机制。区分公益性、经营性存量资源,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盘活存量闲置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盘活小区闲置地下空间、底层架空空间。采取司法重整、市场化重组等措施,推进逾期、烂尾房地产项目处置。

(三)推动城市对外开放合作

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促进贸易投资和引导产业布局。推动南昌航空口岸、九江水运口岸、赣州国际陆港等口岸和开放平台载体一体化更新。深耕国际友好城市共建,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建筑业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国际合作。

三、提升城市人居品质

(一)推进各类“好房子”建设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行动,统筹新建住房提质、存量住房改造,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居民自主实施既有住房装修、家居更新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开展“数字家庭”建设。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重点对建成20年及以上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改造计划。鼓励专业经营单位和社会资本参与长效运维。有序推进老旧居民电梯更新和楼栋加装电梯。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一体化推进“好社区”和完整社区建设,整合闲置低效空间,逐步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嵌入式服务设施,联动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社区建设多元参与。

(四)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更新改造

重点推进以历史街区、商圈等为重点的老旧街区改造,完善功能布局,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挖掘文化底蕴,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打造高品质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有序盘活老旧厂区和分类活化工业遗产,植入新业态功能。支持低效园区“工改工”、“工改新”、“工改服”。实施老旧交通枢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更新。

(五)完善城市功能

统筹现有医疗机构提质扩容,支持转型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兜底性、普惠型养老服务和社区嵌入式托育网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普通高中扩容达标。完善全民阅读设施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加强群众身边场地设施布局建设,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六)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实施打通断头路和改造拥堵瓶颈工程,完善次支路网和巷道微循环。健全生活街区集散道路与慢行交通网络。优化城市货运网络和分级配送设施。实施老城区停车补短板行动,建设集约化公共停车场,按规定配建充电设施。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区域停车秩序综合治理。

四、推进城市绿色转型

(一)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统筹美丽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加强城区及周边自然地保护,加快修复受损山体、采煤沉陷区、特大废弃矿坑。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序衔接修复与更新。持续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分级分类监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统筹推进城市噪声、油烟、扬尘等治理。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保护古树名木,有序推动乡土树种“彩化”。

(二)加快城市建设绿色转型

推动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大力发展零碳园区、绿色建筑,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优化建筑供能、用能结构。完善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机制,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绿色施工,强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城市节水行动,统筹海绵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加强雨水调蓄和再生水利用。建立污水“厂网一体、按效付费”长效机制。健全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两网融合”。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场站布局,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完善步行、非机动车慢行系统。

五、夯实城市安全基础

(一)有序推进危旧房隐患治理

建立更新城市C、D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预制板房屋、自建房台账,限时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稳步推进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和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强化建筑保温材料、外立面脱落隐患管控。

(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优先改造群众需求迫切、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从严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做到征收补偿到位、项目资金平衡。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工期、质量管理。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专项体检,加快更新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老旧管网,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管沟。深化智慧燃气、智慧水务建设。完善城市排涝设施,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地下管线管网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以鹰潭、新余市为试点,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打造全省“安全风险一张图”。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风险全面普查、分级评估。在城市运行平台搭建生命线安全监管子系统,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安全运行管理。

(五)加强城市应急消防和工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闲置低效资源,完善医疗应急服务和应急物流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利用,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等改扩建避难空间,同步完善应急避难功能和人防工程设施体系。提升街道、社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运用人工智能、无人巡检设备强化建筑工程、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智能预警,提升工程防火保障、消防救援能力。

六、增添城市文化魅力

(一)推进历史文化资源调查

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机制。衔接全国文物普查,加强历史街巷、传统民居、工业遗存、红色旧址普查建档,形成潜在保护对象名录并开展预保护。持续推进国家、省、市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认定申报,规范设立保护标识牌。开展历史资源数字化测绘和信息采集入库。

(二)加强历史文化整体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法规制度建设,整体保护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系统修复历史街区和传统街巷肌理、空间格局,开展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抢救性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多元参与。严格管控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强度,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三)推动历史文化活化利用

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严格保护历史核心价值、传统肌理与风貌,积极保留原有邻里生活烟火气,适度引入文旅研学、便民服务、本土非遗等新业态,打造差异化特色更新IP,赋能城市文旅产业发展。

(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健全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将城市设计融入更新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强化更新片区建筑设计审查,对更新片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屋顶形制提出分区管控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传承中华美学与赣鄱地域建筑特色,强化优秀本土建筑设计正向引导。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提升老旧建筑改造设计水平。常态化整治背街小巷环境和私搭乱建。

七、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格局

加强对城市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评价。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完善街道对业委会指导监督流程,健全社区党组织引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协调运行机制。拓宽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者参与城市治理渠道。

(二)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

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运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向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延伸。推动住宅小区建设骑手友好社区,建设互嵌式社区。

(三)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统筹省、市两级CIM基础平台迭代升级,构建集约统一、数据互通、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基础数据库,对接自然灾害普查成果,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深化BIM推广与CIM集成应用,丰富拓展“CIM+”在城市更新中多元场景应用。推进房屋、市政设施统一赋码管理,推进工程项目“人工智能+安全”提升。依托区块链赋能产权登记、住房交易等。健全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施“人工智能+智慧城市”行动。

八、深化城市更新改革

(一)健全务实管用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

常态化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依托体检成果动态优化更新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推广“片区统筹、投建运一体”实施模式。建立城市更新片区策划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步编制报批机制。建立全省统一城市更新项目库,常态化储备项目和跟踪项目进展。完善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审批管理制度,优化规划、施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建。开展城市更新专项统计调查,完善城市发展成效评价体系。

(二)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模式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受益物业权利人合理出资的资金共担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支持城市更新,在确保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城市因地制宜探索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建立政银企协同对接机制,对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综合开发、银团贷款、项目投资等市场化模式给予长周期、低利率金融服务。探索金融支持城镇老旧房屋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有效举措。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三)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土地

依法推动土地用途混合和建筑功能合理转换,落实存量土地五年过渡期政策,支持整合盘活零星用地。完善闲置空间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强化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用地联动盘活。创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带方案出让多元供地模式,支持储备土地过渡性开发。完善不动产合并、分割登记制度,支持城市因地制宜出台历史遗留不动产产权化解指导意见。

(四)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房屋安全体检、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积极拓宽安全管理资金来源,以市场化方式提高房屋安全保障能力。总结推广南昌“房屋综合保险+动态监测”试点经验,压实属地政府、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使用人四方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存储、使用和管理制度,提升资金使用、便民服务、智慧监管等水平,及时消除共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五)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

推广城市更新“合伙人”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文旅、科创运营等企业牵头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主体参与机制。培育本土专业化城市更新运营机构,组织专家智库、专业力量全过程参与片区策划、方案评审。完善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处置机制。

(六)完善配套政策和建设标准

强化城市更新政策创新适配,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出台土地、规划、金融、审批、运营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依托试点示范、一事一议开展创新实践探索。研究适应江西省情、各市县实际的城市更新地方标准。支持城市结合实际出台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七)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加强城市更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针对老旧建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生态修复、数字化、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建立省级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围绕城市更新领域优化专业布局,增设城市更新急需专业,加强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定向培养。积极对接建设英才培养计划。将城市更新政策、技术、运营等纳入党政干部常态化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市县管理干部、项目操盘人员专业轮训。

九、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依托省城市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大政策宣传、案例成效推广力度,多渠道解读城市更新政策,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建立常态化会商、联合审查机制,协同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试点政策,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跨区域、跨部门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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