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低碳
四川:建设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打造零碳智慧园区
友绿• 09月18日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碳中和

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川发改数据〔2026〕375号)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四川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

四川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6—2028年)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科学有序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建新和利旧相结合,强化数据驱动、数智赋能、场景牵引、规范建设、安全可控,以城市为综合载体,以数据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引擎作用,推进设施联通、数据融通、平台互通、业务贯通,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到2028年,数智技术与城市建设发展深度融合,城市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智慧高效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数字生活更加便捷普惠,落地30个以上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打造20个左右综合型、特色型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全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现整体跃升。

二、实施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提升行动

(一)提升城市精准治理水平。依托省级统一数字底座,推动重点民生诉求、突发公共事件的智能分发、精准派单、实时跟踪与协同处置。推动市(州)基础平台功能整合,建设基于智能中枢的城市运行和治理平台,推动市(州)平台接入省级平台,强化省市两级中枢的互联互通与能力复用,推动省级共性应用组件向基层下沉,推进业务运行“一张网”部署,减少地方重复建设。健全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城市运行体征监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应用省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库成果,推动省级和市(州)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构建三维空间数字底板。深化“CIM+应用”,丰富CIM平台在政务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探索建设基于城市统一标识体系的“城市码”,推进房屋建筑、重大项目等“落图+赋码”机制,打造“多码合一、一码互联”应用场景。〔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基层数智治理体系。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数字化治理运行管理体系,实现治理触角延伸至基层网格。推广“一表通”“川善治”等应用,有效实现基层工作增效减负。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为基础,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进视频图像智能化和视图大模型建设,提高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基层治理水平。强化“天府消安码”平台应用,实现单位场所赋码管理。依托数字技术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大力推广“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省消防救援局、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城市智慧应急水平。依托省级统一数字底座的空间地理基础库,推动应急管理“一张图”省、市、县三级共用,建设覆盖省、市、县、乡的统一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构建“监测预警—联合研判—智能调度—复盘评估”全周期管理闭环。推动防灾减灾“物联”“智联”“数联”,实现省对市(州)县、市(州)县对乡镇的点对点、可视化、扁平化指挥调度。建强省级消防大数据平台,提升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深化“蜀安”系列数字政府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城市安全“数据一本账”。探索构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与监测感知“一张网”,全面接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地质安全、水旱灾害风险的动态研判与智能调度。探索建设防灾减灾领域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提高地震、地质、气象等灾害风险预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支持创建国家智慧应急试点和综合减灾示范县。迭代升级气象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水平和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无人机、机器人在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灾害勘查等领域的配置和应用。支持应急装备研发制造、数字化防灾服务、应急运维服务市场发展。〔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资源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深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推动建设土地、林草、地矿、水资源等重点领域智慧监管平台。完善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智能感知监测网络,应用数智技术提升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污染源精准溯源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深化智慧水利建设,构建水文水资源监测预警体系,推进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推动绿色智慧协同发展,建设一批零碳智慧园区和绿色智能建筑,建设省级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强化与国家数据库衔接,实现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标识、披露等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数字美好生活行动

(六)提高数字政务服务效能。按照“统分结合、省市共建”模式,打造“川商通”“川易办”“川政通”统一服务门户体系,汇聚接入全省各类应用。加强便民利企重点场景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天府热线、天府报表通、天府优才、天府增信、天府健康、天府综治、天府安全、天府消安、天府交通、天府就业、天府社保、天府一卡通、天府国土、天府入企码、川易贷等行业特色场景,鼓励市(州)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复用”。〔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供智惠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能力提升,支持民生领域信息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顺应人口变化新形势,绘制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人口地图”,动态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升级“四川云教”,实施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构建覆盖全学段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提升数智校园建设水平。推动四川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实施“人工智能+医疗”行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查询,推动实现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全覆盖。探索“大模型+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新形态,打造“智慧就业”升级版。推进“智慧社保”全险种覆盖,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推进医保码全流程应用,构建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相互融合、协同互补的支付体系。深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支持建设老年人数字化生活体验中心(场所),提升数字技术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城市数字消费场景。优化省级文旅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推进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数字文创、数字演艺等场景建设,拓展沉浸式数字体验新场景。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和健身场地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支持步行街(商圈)、商场、购物中心等打造云逛街、云购物、云体验等数字消费新场景,推广无接触交易、即时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业态。积极拓展低空经济、无人驾驶、具身智能、脑机接口、智能眼镜等数字消费新领域新赛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数字友好人居环境。加强数智技术在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服务需求分析预测中的应用,持续推进城乡公共空间、数字化服务适老化、适幼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广天府易享、天府救助、天府助残等应用场景,推进医疗机构、康养机构、托育服务机构、家政机构数据有序共享、开发利用,强化“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资源一站式集成,推进助餐、助洁、助急等个性服务。实施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数字经济赋能行动

(十)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深化国家和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数据标注、数据服务等产业。开展数据企业专项培育行动,围绕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各类业态协同发展,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创新策源能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力争到2028年培育240家以上。推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加快推动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运营。推动中国软件名城提质升级,大力推动软件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实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促进智能设备、数据基础设施等重点产业建圈强链,高标准建设数字产业园区和数字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推进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市(州)争创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垂直行业消费互联网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行动,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体系,推动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规模化应用,2028年建成150家以上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助力打造高质量的数字化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搭建“供需对接、概念验证、应用孵化、推广复用”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优秀场景案例,到2028年培育15家以上数字化应用场景实验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城市经济智慧监测。加快城市经济运行相关数据收集,建成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优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对重点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构建企业精准画像与健康度评估体系,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匹配、金融服务高效对接,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探索建立全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城市数字更新行动

(十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智化更新改造。推进城市体检,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城市生命安全工程监测系统,打造地下管网“一张图”。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地震风险监测预警与安全评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加强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智能化图像采集等安防设备的布设和改造,强化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探索推进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责任单位: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数字化平台,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因地制宜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托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社区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丰富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数字化转型筑基行动

(十六)推动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推动政务数据属地回流,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建设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平台,在开展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分领域授权运营、依场景授权运营。依托数据标注基地开展数据智能分类与标注,建设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融合等核心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一批行业公共数据“跑起来”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统筹建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新一代通信网、算力网、城市水网、新型电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千兆普及、万兆加速”,完善中心城市万兆光纤网络覆盖,推动城市重点区域万兆端口全覆盖。加大智能传感器布设与联网建设力度,提升智能感知“一张网”能效,打造城市全域物联感知网络。加快智能交通设施建设,实施成都都市圈公路数智化线网建设工程,加快枢纽智慧化改造,推动通道网、物流网、数联网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建设城市车联网路侧设施,深化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进电网智能化升级和城镇燃气、供水、供热管网数字化改造。优化城市算力资源布局,推动算力资源向中心城市、产业强市、能源富集地区集聚布局,整合改造“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推动建设边缘算力节点,2028年全省智算规模达到240EFLOPS、占全省总算力比重超过9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优化升级城市智能中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原则,推动各地在现有城市大脑等智慧城市框架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提升全域感知、数据融通、能力共享、业务协同等城市运行和治理能力。推动部署通用算法模型,探索打造“模型组件超市”,推广城市智能体应用,建立共性组件、模块、智能体等共享协作机制,构建面向多场景的AI中台能力,支持各类智慧应用快速集成和智能化升级,面向公共服务、智慧治理、智慧交通等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大模型和智能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筑牢数字安全防线。加强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现可信接入、安全互联、跨域管控、全栈防护等安全管理。建立覆盖城市数据接入、开发、流通等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合规公证、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城市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保证城市重要数据的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安全共享和存证溯源。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适数化改革创新行动

(二十)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各市(州)充分利用城市智能中枢,创新跨部门数据合作机制,构建线下网格与线上网络联动协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探索构建数智赋能的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推进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协同联动。省市协同推进有利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数据确权规则、数字权证应用、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创新可持续运营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数据资源运营、设施运营、服务运营体系,探索新型政企合作伙伴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智库和金融机构等组建城市数字化运营生态圈,打造多元参与、供需对接、价值驱动的社会长效运营机制,探索建立结果导向型运营预算和考核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各市(州)建立智慧城市运营运维评价动态反馈和发布机制,强化运营运维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区域数字化协同。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域数字化转型合作,加快数字政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标准规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数据产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强数据赋能跨产业发展和跨区域合作。建立公共数据跨区域共享规则,推动跨区域公共数据共享、场景互通。深化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推动更多事项“同城化无差别”受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数智标准体系。落实国家数字底座、转型场景、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深化城市数字化转型规划设计、数字孪生、运营运维等标准规范应用。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合规流通、安全防控等领域基础类标准研究工作,强化技术和标准规范的验证和推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坚持省级统筹协调、市(州)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协同,分类有序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鼓励各市(州)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及评估评价,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扫描识别二维码下载

“友绿”APP

研报、课程、资讯一手掌握

欢迎订阅“友绿网”公众号

iGreen114

友绿原创资讯,欢迎分享投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