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广东惠州支持创建制造业绿色低碳标杆
2月6日,广东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支持创建制造业绿色低碳标杆。 对新获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工业产值4亿元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度下降10%以上且工业增加值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下降3个点再奖励20万元,最高10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